【問責高官】
設立問責高官的原意,在於讓高級官員為施政負責,需要回應立法會的質詢,務必清楚了解和回應民意。正常的職場有上司有顧客,任何職位都要為自己的工作負責。偏偏這年代的問責高官,空有問責二字,身在高位之餘,薪酬也高得毫不合理。
以前有幸與曾為問責高官的前輩吃飯,不知道對方是否屬於少數,但因循守舊的政治架構裡,其實一度也有人願意在框架中尋求突破。前輩跟我分享,說他當時無懼繁複手續,也要在所服務的政府機關中,帶領同事籌辦具教育意義的活動惠澤社群。人人秉持「不做不錯」的心態之時,敢於為了市民而踏出一步,毋需驚天動地,已然值得欣賞了吧。
可是這個年頭,我們還可以奢求什麼呢?別說高官問責了,連特首都說不會出席立法會短問短答,還不忘附上原因:出現矛盾,自覺受到侮辱。的確,在學校裡名列前茅,畢業後便投身官場,多年以來扶搖直上,在封閉的地方不聽民情,真的不會受誰批評,更遑論侮辱。曾經以為在上位者為了面子也會佯裝接受意見,誰料今天竟可理直氣壯拒絕問責。作為人民公僕,說一句「我想繼續服務大家」就能手握大權;隨便一句「民間訴求如此」,就蓋過了市民的呼聲和訴求。
世道殽亂,不知道可以做什麼,也不知道還可向誰問責。也許責任不在於傀儡,也許責任不在於制度,也許責任在於,明明看見問題,卻還是沉默以對,覺得不做甚麼,就甚麼都不會出錯的我們。
#我的寫作日常 #085
#好彩當年做唔成AO哈哈